「成見」能有多荒謬?
幾乎每一分鐘、每一件事,我們都依憑著過去所得的知識、經驗在作判斷。 比方,我們常聽說(或認為):「生意人都很狡猾」、「女人都是爛駕駛」、「男人都很不衛生」、「猶太人都很吝嗇」、「美國人都很浪漫」等等。此後我們心中就會建立一套刻板的印象,並用這個「成見」去解釋或評斷周遭的人事物。
一對男女若看到一個男人拿把花走在街上,女的可能會想:「哦!他真體貼、好浪漫。」男的也許會認為,「天啊!我看這傢伙完了」 有一則故事,大意是這樣的: 有一位先生初到美國不久,某個早上到公園散步,看到一些白人坐在草坪上聊天、曬太陽,他心想: 「美國人生活真是悠閒,有錢又懂得享受生活。」 走了不久,又看到有幾個黑人也悠閒地坐在草坪的另一邊,這位先生不禁想到,「唉!黑人失業的問題還真是嚴重,這些人大概都在領社會救濟金過生活。」
艾斯曾有這麼一段妙喻,當你暗夜走在街上,看見某扇窗亮了一盞燈。也許有人會說:「這一定是母親為還沒有回家的子女在禱告」也有人會說:「老天,一定有人在偷情。」 哈茲立特有句話:「偏見是無知的孩子。」說得一點都不錯,「人」「扁」為偏, 人一旦有了 偏見,就會把「人」看「扁」、看「偏」了。大多數的人並不了解你,你也不完全了解這些人
既然如此,我們就不該輕易地去論斷他人,當然也不必在意別人的論斷。因為,每個人都可能扣錯第一顆釦子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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