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車流量高的道路上,車子之間的密度已經超乎想像。因此,事故發生的確很難避免,但是,在事故發生的時候要如何減低傷害程度?這也是我們需要注意的課題。即便學會了再多預防事故的知識,但若沒有處理事故的常識,容易造成遺憾。
誰也不希望發生事故,但是發生事故後的處理更需要冷靜跟智慧,驚慌或是怒罵都不能掩蓋已經發生的事故。之前常聽到有人為了逃避法規,撞到了人之後,還會倒車回去把人輾斃,以免對方殘廢需照顧終身。事實上,事故發生是雙方的責任,一旦真的做出了傷害他人生命的事,即便可以逃過照顧終身的責罰,終究不能逃過內心的譴責。因此面對事故,我們應當更冷靜的負起責任。
面對事故時,如果驚慌容易造成二度傷害,而且在旁邊目睹事故的人車,也需要多加注意,以免不小心便會造成另一起事故。事故發生的時候令人措手不及,但如果妥善處理,不僅可以避免二度事故的危險,在警方來時,也可以更詳細敘述車禍事故狀況。
發生二度事故通常像是駕駛人可能為了避開前方危險物,反應不及而緊急煞車,但緊急煞車常常避開了前方危險,卻造成後方車輛連環追撞。通常,會導致緊急煞車都是起因於駕駛人行駛速度過快。事實上,駕駛人在駕駛時應該時時留意前方狀況,不可高速行駛。因高速行駛會導致駕駛人視野狹窄,不易注意旁邊發生異狀,因而容易反應不及才會等到發現時才緊急煞車。但如果後方車輛反應不及,連環追撞的結果往往是眾多傷亡,因此,多加注意前方狀況,才不會造成二度傷害。
還有的是,有時車禍會有傷者,但不一定傷勢嚴重,通常傷者俯臥在地,較不容易被後方車輛察覺。此時後方車輛應當注意地上狀況,遠離車輛碎片所在,並且多加注意車門後是否有人,或是車前車後等視線死角,是否有其他異物存在?以免傷者俯臥在地,僅僅只是輕傷,卻因為後方來車一時不察,而造成更嚴重的傷害。前陣子,彰化縣發生了一起機車追撞自行車的事故,因為車禍事故地點視線不佳,加上肇事者無通訊器材,因此將傷者移至路旁,回家求援。沒想到因為事故現場燈光不佳,傷者低於一般駕駛者視線,因此遭到二度撞擊,死亡不治。這便是發生車禍後,處理不佳造成第二度傷亡的真實案例。
發生事故的時候有
處理五步驟,可以安全又快速的解決車禍現場的危險情況,步驟如下:
1、
放:就是放置車輛故障標誌,以提高後方來車警覺,避免後方來車不察再次追撞。
2、
撥:就是撥打110或119請求協助,儘速請警方來處理現場。
3、
劃:就是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。可以確定雙方事故責任,並且便於警方勘查現場。
4、
移:將車輛移到路邊。不要隨意佔住後方車道,以免造成後方車道車輛容易發生事故擦撞。
5、
等:就是在安全處所平心靜氣等待警察。不要與車禍對象爭吵,以免傷財傷和氣。
以上的五大原則需要依事故現場狀況做調整,而且無人傷亡之事故,且車輛尚能行駛,如不儘速將車輛位置劃線、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,是可以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處罰的,所以如果遇到事故不慌張,冷靜處理才是最佳方法,
交通部道安委員會關心您行的安全。
週報新聞來源: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519/5/1jquo.html